我很少喜歡所謂的「偶像」,因為偶像本身和作品之間,總是有種不太貼合的感覺:像是角色扮演一樣,並不是在表現自己真實的想法。第一次讓我感覺偶像可以表現真實自我的人,是濱崎步。
從一開始用歌詞自剖個人經歷,到後來對製作的各方面有了話語權,可以自己動手修改造型、決定專輯曲風、選擇表演夥伴,幾乎可以說成為了製作人,都讓我覺得自己喜歡的不再是一個「商品」,而是有血有肉的人。
她也有過製作人被迫辭職的經歷。她選擇和製作人站在一邊,除了當時還不為人知的感情因素以外,應該也是體認到:因為有製作人的包容和協助,她才能做自己想做的音樂、展現自己認同的形象吧。當時她貢獻了公司近半的業績,當然有很強的話語權,也成功救回製作人。像這樣由藝人撼動公司政治,雖然是很少見的例子,她支持的人也有許多爭議,但這樣的骨氣還是讓我很佩服,也慶幸自己喜歡的是敢表態、不委屈求全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