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nguage (one)

今天去了一趟台北,一樣是為了到北美館看展覽。我想看的是書法展,感覺不錯,只是我壓根不懂書法,就當成畫展來看。印象最深的「非草非非草」幾乎可以算是一幅畫了。對我而言,還是現代藝術比較習慣,所以反而多花了一點時間在一樓的「心智空間衍繹」展,雖然我根本忘了這時候有什麼展覽。

這場展覽用的是既有館藏。同樣性質的展覽,我還記得的是「台北二三」,當時印象還不錯,所以這次也沒太悲觀。但這次看完以後,失望的感覺居多。雖然展場讓人意識到空間的存在,但把全部作品拼湊起來,卻不容易發現這次展覽的「中心德目」。對我來說,感覺已經有點空泛,甚至是空洞了。不過,其中一個作品還是讓我佇足許久。

這個作品是荷蘭藝術家Peter Bogers的「Retorica」。之所以選這個作品,大概是因為它和我的研究領域有密切關係吧。兩台對望的電視機,一歲小孩俯視大人,大人仰望一歲小孩。從頭到尾就只有眼睛和嘴巴的特寫。這個一歲小孩開始發出亂七八糟的語音,大人就跟著模仿。我忍不住想,這不就是我現在做的工作嗎?我指的是(儘可能)如實記錄兒童的語音這件事。我又想,這個男的一定受過語音學的訓練,因為他的模仿實在是出神入化,發音部位、方式和音調的變化都在掌握中,甚至讓人感受到機械化的精準。但我後來才知道,原來那個大人只負責動嘴巴,聲音的部分是拿小孩的聲音處理而成的。

這樣一件可說是單純的作品,想表達的是什麼?北美館給這個作品的中譯名稱「辯論的方式」,實在不能令人滿意,因為這種單向的傳遞算不上是辯論。英英字典說,rhetoric代表的是有效運用語言說服他人的學問,英漢字典卻翻譯成修辭學,可見要在中文裡呈現這個概念有困難,但如果直接說「說服」就是作品的精神,也不免令人疑惑。

換個方法說吧,rhetoric其實是對語言終極的用途──也就是「說服」──的追求。語言可以視為一種信念(belief)的傳遞,而說話的行為則隱含了使對方有相同信念的欲望。把這個隱藏的動機突顯出來,就是「說服」。當我們說話的時候,其實一直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在說服別人。所以,語言可以傳達信念,卻與真實有一段距離,因為客觀呈現真相並不是語言固有的本質。

這件作品把一般認為的「大人說話,小孩模仿」的模式倒轉過來,成人世界的「意義」也就完全消失。但我們就可以說小孩的胡言亂語是毫無意義的嗎?難道他們不是對著某個人、為了某件事說話嗎?至少,在這件作品裡面我們可以相信有這樣的可能。大人的純粹模仿和低下的位置,在形式上可以說是被說服的意思。在語言的核心,或者初始,即使意義尚未成形,但說服的欲望或許早就在那裡了。

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,我忍不住悲觀地想,人類在語言之中應該永遠無法和平相處,因為自我中心是語言的宿命,說得越多的人越自私。小說裡的「獨裁者」之所以獨裁,或許也是因為這種宿命吧?

2015.09.23回顧:
當時在讀董啟章的《時間繁史.啞瓷之光》,大概受到他那種腦內自我互相對話的風格影響,所以把看展的心得和我的語言學知識摻在一起。當時我對語言採取比較消極的態度,認為說得越多表示越想要壓倒別人,彷彿語言是一種攻城略地的武器。不過,我後來也知道,語言也有可能是純粹自發性的,甚至產生療癒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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