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婚姻平權的一些想法

我一直沒有針對婚姻平權的議題發表什麼看法,其實是因為「結婚」感覺離我太遙遠了。一來我根本連對象也沒有,二來我覺得「結婚」這件事沒有什麼吸引力。除了財產和醫療安排的便利性以外,結婚的包袱好像比優點更多:是不是該生小孩?是不是該買更大的房子?怎麼和對方的父母相處?或許同性婚姻還沒有這種問題,因為還很新,社會對於同性結婚以後應該做到什麼,還沒有很具體的期待(這還是以接受同婚為前提哩)。但一件事情制度化、契約化以後,就難免沾染很多本質以外的東西,歷史悠久的夫妻制度不就是這樣嗎。

不過,今天看到唐立淇發表文章說「爛制度人人也有平等擁有的權利」,還有人回覆說「就算我覺得婚姻就是個墳,也不能阻止別人想一起進墳」,好像就有點想通了。如果他們就是想要試試看,好像也沒有理由不讓他們去試。

與其結婚,其實我更希望老後可以和長年的朋友同住,大家不要放那麼多感情、不要想佔有彼此的全部,或許更自在些。欸,這就是被罵得更兇的多元成家啊!說這是「性解放」還是「多P」什麼的……我都還沒想到那裡去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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