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宗教,也信仰愛

《學習年代》第9章討論用書:《The Raft Is Not the Shore》

(為方便討論,本文將英文書名譯為《木筏非岸》。)

這一章選了沒有中譯本的書。越南出生的一行禪師在華人界算是有些知名度,著作也有不少中譯本,但作者偏偏要選這本釋一行和天主教耶穌會神父Daniel Berrigan在1975年的對談錄,顯然他想討論的不止是宗教和修行。這兩位宗教人士都參與對政府的抗爭活動,書中的內容也緊扣宗教與社會關係(尤其是社會運動參與)的主軸,也難怪作者要把它放進《學習年代》中社會運動的脈絡裡。乍看之下,或許會認為《木筏非岸》和《學習年代》之間的對比在於參與社會運動的基礎信念:一個是宗教教義,另一個是學術理論。但一行和Berrigan的中心思想其實比一般認為的宗教教義更富有精神性、更講求回歸本真、更不拘泥於形式,甚至明確地反對和國家機器掛勾的「宗教」。相較之下,《學習年代》的讀書會青年大多緊抓著各自的學術知識不放,反而不太了解真正的自己,更別說真心真意參與社會活動了。這種情形以讀書會的主導者阿志最為嚴重。這種「負面教材」式的人物描寫,讓我想起《時間繁史》裡說「我是一個病徵」的獨裁者。以男性角色的執迷和女性角色的純真作對比,似乎仍然是作者愛用的寫作模式。

《木筏非岸》的討論主題中,佔主要地位的應該是宗教與國家之間的關係:為了避免和政府形成共犯結構,宗教是否應該和政體劃清界線?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Berrigan在以色列的見聞,那裡的猶太教會和政府站在同一陣線。為了鞏固國家地位,當時的以色列政府以宗教論點合理化對外戰爭,神職人員也把非我族類的死傷視為必要之惡。我認為宗教應有的核心價值是精神層面的美善,具備這種美善的人根本不會容許任意殺戮的行為。但對政府而言這種精神層面的理想通常不是最高指導原則。當時以色列的猶太教顯然淪為政府的附庸,在思想上作了讓步,也失去了精神層面的價值。對照一行和Berrigan的情況,Berrigan因為反越戰而坐牢,一行禪師堅持在政府體制外進行社會運動與社會服務,他們的人生都帶著反體制的色彩。一行與Berrigan甚至認為,宗教制度不需要死板地遵守,而是可以隨著精神修養的目標改變的。書名「木筏非岸」其實也指出了宗教傳統和社會制度普遍的問題:有很多方式可以讓我們達成各種目標(精神修養、社會利益),但如果我們把這些方式錯認為目標本身,我們將無法抵達真正的目標。所以,對一行和Berrigan而言,他們追求的並不是「反體制」。他們是先確認了精神層面的理想,為了達成理想,反體制只是手段之一。

在《學習年代》裡,作者顯然有意把「木筏非岸」的比喻用在以學術理論為社會運動後盾的青年們身上,阿志當然首當其衝。對於社會運動,他總是宣稱要「從體制內進行爆破」,但徒具理論,沒有什麼實際作為。書中另一個人物小齊提出了這樣的質疑,阿志回答「我的意思是要在知識或意識形態的架構裡多做點事,在這個以市場價值為主導的架構裡進行思想的爆破活動,爭取對事物的更大解釋權」,但真正重要的「怎麼做」仍然沒有被回答。他和雅芝同房時曾經問怎樣做愛才稱得上拉伯雷式性愛,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他重視理論勝過實踐。不過,如果認真看待「從體制內進行爆破」這個概念,我覺得現在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應該是LADY GAGA。她走流行歌手路線,積極進行各種商業合作,但她也打破了音樂與商業制度的傳統與禁忌,成為規則的決定者,為族群平等發聲。LADY GAGA可能沒想過「從體制內進行爆破」這回事,但她的行動力顯然比光說不練的人好多了。

對《木筏非岸》這本書,我印象比較深刻的還有對宗教原始精神的討論。書中提到,基督教和佛教都有與體制對立的背景:基督教因為違背猶太傳統遭到迫害,佛教則是跳脫制度尋求解放。雖然耶穌和釋迦牟尼不和體制打交道,他們的姿態卻完全是回應社會的。就算不採取政治的途徑,宗教依然可以貼近社會的精神需要。不,或許正是因為宗教具有獨特的精神性,才更不應該染上政治色彩(宗教和政治的本質不同)。時至今日,宗教的典籍和制度流傳下來了,有些教派卻失去了最初回應社會的精神,成為世人眼中食古不化的保守派。有人認為宗教不應該介入社會,或許也是因為宗教失去了最初與社會的緊密連結,使得兩者之間顯得壁壘分明,沒有互動的空間。我認為宗教和社會的關係不應該這麼緊張。追根究柢,宗教的思想核心多半有對世界萬物的尊重與愛,而當我們開始去尊重、去愛我們週遭的事物時,很自然就會和社會產生健康的互動,而不是排斥和否定。可惜今日許多傳教者抱持著「我們的教義是絕對真理,你必須聽我的」之類的強硬態度,心中只想著維護宗教的權威,反而遠離了尊重與愛。這種變質的、富侵略性的宗教反而更像是爭奪權力的政治遊戲。

或許以上說的都太模糊了。這篇文章打了好幾個禮拜都無法完成,期間發生了基督教團體「真愛聯盟」抗議多元性別議題納入國小教材的風波。有些同志網友會轉貼相關訊息,我也大概知道事件的動態,只是我一直抱持觀望的態度,沒有發表什麼意見。但我今天看到聲援同志的「台灣真相聯盟」發表的同志教育公聽會紀實,忽然感觸很深,覺得必須誠實地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。《學習年代》記載,某大學報情色版面的同志相關內容引起基督教徒公開示威抗議,非得讓同性戀的「罪人」「悔改」不可。這種以宗教勢力打壓同志族群的行為,在公聽會紀實裡更是血淋淋地呈現出來。我在讀那些紀實的時候,充分感受到「真愛聯盟」對同志族群的仇恨與歧視。雖然我只是個旁觀者,但也充分感受到同志族群對那些威脅者的恐懼,甚至不敢打開影片看「真愛聯盟」支持者的言行舉止──那些語言暴力對我而言已經夠可怕了。回歸這一章的話題,宗教對於信徒而言究竟是什麼?宗教的教導也包含仇恨和排除異己嗎?我不願意相信世上存在這麼可怕的宗教。同性戀傷害了那些信徒嗎?沒有。但情況似乎是同志活在世界上的事實就足以傷害他們的感情,就算說「活在世上我很抱歉」恐怕也不夠。

我不反對宗教。我認為宗教對人類的精神生活應當是有益的,前提是它教導愛與尊重,而非仇恨與歧視。就像《學習年代》的人物描寫一樣,阿志把學術奉為圭臬、阿角把自然當成信仰,但如果少了愛,這些信仰都只是空殼,甚至是有害的。在董啟章「自然史」的前兩部裡,當思想的世界傾頹之際,只有愛能拯救一切。我想,除了信仰宗教以外,我們更應該信仰無私且包容的「真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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